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对元宝山区平庄锦绣山骑行道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事项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元宝山区平庄锦绣山骑行道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路线长度10.266km,路面采用4cm厚彩色沥青混凝(AC-13),路幅形式为0.25m保护性路肩+2.0米骑行步道+0.25m保护性路肩,新建道路路拱采用直线型路拱,采用1.0%单向横坡。路面结构形式为面层:4cm厚细粒式彩色沥青混凝土(AC-13)下设乳化沥青透层;基层:20cm厚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垫层:20cm厚天然砂砾。
3.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前进村。
4.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为二年。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1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二、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面谈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三、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人民政府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立杰 联系电话:18847620433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晨光二期东门,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476-353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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