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农牧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赤峰调查队关于印发《赤峰市2026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农牧种植发〔2026〕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26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
(一)调整生产者补贴测算基期。测算生产者补贴资金额度时,基期统一调整为2025年。
(二)持续落实马铃薯生产者补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镰刀湾"地区调整种植结构支持马铃薯发展要求,2026年继续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中,集中调剂资金实施马铃薯生产者补贴,不再对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进行调剂使用。
二、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1.补贴对象
2026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给当年在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土地流转有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原则上公职人员不得领取补贴。各镇乡街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结合生产实际,以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为基础,合理细化确定公职人员范围。其中,一直从事农业生产且未改变农牧民身份的村干部可按规定申领补贴。
2.补贴范围
2026年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包括玉米制种田,下同)、大豆和马铃薯的面积,补贴范围严格限定在合法耕地上的实际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面积。对在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不予补贴;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的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以及违规种植的不予补贴。除特殊情況外,对违反生产规律、疏于管理等补贴范围内作物单产明显低于当地平均亩产水平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所有作物成行种植,种植模式参照当地常规种植水平执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根据生产实际和现有机具情况可选择大豆玉米4+4带型、6+4带型、2+2带型或其他带型(玉米2-4行,大豆2-6行,大豆玉米间距60-70厘米)。因没有大豆与其他作物套种技术规程,除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外,对与其他作物套种中的大豆不予补贴。
合法耕地包括计税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确权面积,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补贴依据,确保一个村实行统一标准。
3.补贴标准
大豆玉米补贴差额不低于260元/亩。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标准=马铃薯生产者专项补贴总额/马铃薯种植面积。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按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玉米大豆种植面积测算,补贴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
三、申报核实程序
(一)自主申报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委会通知种植户务于8月31日前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2026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标明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耕地属性(承包、流转),台账总面积等(附件2)。
(二)村核实公示、镇乡街复核公示。申报主体必须提供四至信息(即地块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边界坐标点位),确保地块位置可辨。种植户申报后,村委会负责逐户进行核实确认签字、公示。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通过方便村民查询和监督的方式进行公示,如在村、组宣传橱窗、公示栏、喇叭广播、新媒体等途径进行公示。补贴发放过程中必须实行双公示,申报期结束后,村级需开展为期7天的第一次公示,于8月24日前完成。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种植作物、面积等所有申报信息;补贴发放前,村级需再开展为期7天的第二次公示,确认补贴人员、金额等信息等(附件6),于9月30日前完成。两次公示均需留存影像资料,建立公示台账留档备查,便于主管部门定期抽查复核。镇乡街要负责组织对各村报送的补贴数据进行核实确认,由镇乡街将经复核的补贴情况在公开场所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及时核实、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核实无误后,务于9月1日前将XXX村2026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种植面积汇总表(附件3)上报镇乡街农业部门。
(三)统计汇总核查。由镇乡街农业部门会同统计部门对各村上报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按照(附件2)开展本级抽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对种植大豆、申报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100%核查,填报汇总(附件4),由镇乡街负责人、核实人、填表人签字并加盖镇乡街公章后务于9月18日前分别上报区农牧、财政、发改、统计部门,并报送公示无异函,同时将相关基本信息情况表备份归档,以备核查。
(四)核查确认移交。区农牧部门会同统计部门组织力量对各镇乡街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后,确保于10月8日前以正式公函形式将玉米、大豆和马铃薯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附件5)按规定程序移交区财政部门。
(五)动态信息管理。各镇乡街农业部门会同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建立完善补贴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基本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真实完整。
四、补贴资金管理与发放
(一)及时划拨资金。区财政局务必于收到区农牧部门与统计部门移交补贴基本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
(二)规范资金发放。区财政部门根据市财政核定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和区农牧主管部门与统计主管部门提供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测算玉米和马铃薯补贴标准,直接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植户“一卡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代领、代扣、挪用、挤占补贴资金。全部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务于10月15日前完成。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健全协同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建立区农牧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组成的生产者补贴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元宝山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成本收益与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引导市场主体收购,防范"坏粮"和"卖粮难"问题。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测算、下达及发放工作。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基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核心数据。各乡镇街负责对补贴政策进行宣传、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各村进行补贴申报、核查并对其监督,且对本地区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村委会负责补贴政策宣传、申报面积核实、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且对本村填报当年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出现漏报或统计不全,自行负责,不予补发;补贴申报主体对相关申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牧和统计部门共同负责种植户种植面积抽查;区农牧局在补贴发放完毕后,对全区的资金发放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规范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
加强专户管理,将生产者补贴全部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不得违规转出专户核算。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赤峰市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按预算管理级次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确保生产者补贴预决算准确、完整。
(三)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发放流程
按照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做好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开公示有关规定,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可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扩大公示覆盖面,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村级组织应建立公示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
(四)做好政策宣传,强化绩效管理
要提早做好生产者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明确补贴范围、对象、标准、兑付时间等要点,积极宣传引导农户在适宜区域种植大豆,指导农户合理选择种植品种、算清效益帐,避免因盲目追逐补贴不顾作物实际产出,或实际种植面积激增导致实际补贴金额与其存在明显差距,引发舆情矛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引发矛盾纠纷。同时,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强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与预算绩效管理。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协作联动,建立联合监督机制,聚焦补贴发放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检查。对于申报补贴额较大、上下年间补贴面积变化较大的种植户重点核实。我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统计核查由农牧局牵头,区农牧和统计部门共同完成全区统计核查工作,补贴面积统计核查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有专人具体负责统计核查工作,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安排补贴面积统计核查工作经费。各部门要做好指导督促抽查等工作,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对未按补贴政策要求精准发放的,依法依规追究属地政府、部门和苏木乡镇政府责任;对错发或违规发放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收回,形成的资金缺口由当地承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肃查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侵占贪污补贴资金等行为,依规通报约谈、追责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 1.元宝山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2.村2026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表
3.村2026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汇总表
4.镇(乡、街)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定汇总表
5.元宝山区2026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汇总表
6.元宝山区2026年生产者补贴发放公示表
附件1:
元宝山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永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郭 峰 区农牧局局长
王宏立 区财政局局长
李晓阳 区发改委主任
张艳芳 区统计局局长
卢 婧 风水沟镇镇长
赵 凯 元宝山镇镇长
王树森 美丽河镇镇长
韩大伟 小五家乡乡长
姜玉鑫 平庄镇镇长
丛日昕 五家镇镇长
成 员: 潘宏鹏 区农牧局副局长
李学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 斌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树春 区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郝 明 风水沟镇副镇长
颜 鸿 元宝山镇副镇长
宫 泽 美丽河镇副镇长
马 超 小五家乡副乡长
李志远 平庄镇副镇长
赵越起 五家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潘宏鹏兼任。
附件2:
村2026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表
|
序号 |
所在组 |
种植者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耕地属性(1承包2流转) |
台账面积(亩) |
合法实际种植面积(亩) |
申报人签字 |
村委会核实面积 |
备注 | |||
|
小计 |
玉米 |
大豆 |
马铃薯 |
||||||||||
|
合计 |
|||||||||||||
行政村(章、负责人签字): 村核实人(签字):
附件3:
村2026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序号 |
组 |
种植玉米 |
种植大豆 |
种植马铃薯户数 |
台账面积(亩) |
合法实际种植面积(亩) |
村委会核实面积(亩) |
镇乡街汇总核实面积(亩) |
备注 | |||
|
小计 |
玉米 |
大豆 |
马铃薯 | |||||||||
|
1 |
||||||||||||
|
2 |
||||||||||||
|
3 |
||||||||||||
|
4 |
||||||||||||
|
合计 |
||||||||||||
备注: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面积镇乡街核查面积都要≦台账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填表人(签字): 镇乡核实人(签字): 镇乡负责人(签字):
附件4:
镇(乡街)2026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序号 |
村 |
种植玉米 |
种植大豆 |
种植马铃薯户数 |
台账面积(亩) |
合法实际种植面积(亩) |
村委会核实面积(亩) |
镇乡街汇总核实面积(亩) |
备注 | |||
|
小计 |
玉米 |
大豆 |
马铃薯 | |||||||||
|
1 |
||||||||||||
|
2 |
||||||||||||
|
3 |
||||||||||||
|
4 |
||||||||||||
|
合计 |
||||||||||||
备注: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面积镇乡街核查面积都要≦台账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填表人(签字): 核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附件5:
元宝山区2026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序号 |
镇(乡街) |
种植玉米 |
种植大豆 |
种植马铃薯户数 |
台账面积(亩) |
合法实际种植面积(亩) |
村委会核实面积(亩) |
镇乡街汇总核实面积(亩) |
区农牧局、统计调查队核实面积(亩) |
备注 | |||
|
小计 |
玉米 |
大豆 |
马铃薯 | ||||||||||
|
1 |
|||||||||||||
|
2 |
|||||||||||||
|
3 |
|||||||||||||
|
4 |
|||||||||||||
|
合计 |
|||||||||||||
填表人(签字): 核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面积、镇乡街核查面积、区农牧局统计局核实面积都要≦台账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附件6:
元宝山区2026年生产者补贴发放公示表
当前区划 镇 村 单位:元
|
序号 |
生产者编码 |
生产者姓名 |
补贴标准 |
补贴面积 |
补助金额 |
补贴发放时间 |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