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规划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规划实施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规划名称: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扩区)总体发展规划(2026-2035年)
规划实施单位: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规划性质:扩区
规划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
规划概况:本次规划在化工集中区东北侧扩区,扩区面积3.69平方公里;扩区后化工集中区总面积16.7平方公里,空间上分为A区、B区、C区和D区四个相对独立区域,四至范围为东至老哈河、南至平元路、西至赤峰安邦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西墙、北至元宝山镇木头沟村。
规划期限:2026-2035年,其中2026-2030年为近期,2031-2035年为远期。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园区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可能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主要为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特征污染物等。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噪声及其他影响: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和交通运输噪声,并可能产生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园区企业废水经内部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近期部分回用、部分排入老哈河,远期全部回用。
②废气污染防治:落实区域削减、总量控制和全过程污染防治要求,强化废气收集与治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④噪声、生态及风险防控: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绿化防护等措施,并落实分区防渗和环境风险三级防控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要点
规划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布局与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总体协调。在落实区域削减、全过程污染控制、污水收集处理与回用、分区防渗、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噪声控制、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后,规划实施产生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总体可接受,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点: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公众可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苏迎辉;联系电话:0476-3585398;邮箱:cfzxkfq@163.com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边工;联系电话:18756001212;邮箱:47475694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意见表详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其他便利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附件1-元宝山园区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pdf
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