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由赤峰元宝山区杉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66千伏线路5.84公里,其中架空线路4.84公里,电缆线路1公里,均为单回路,线路由赤峰广钢气体有限公司元宝山区新增负荷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风电场66千伏升压站至广钢66千伏变电站;2、新建66千伏线路折单长度5.597公里,其中同塔双回线路2.268公里,单回线路0.756公里,电缆线路0.305公里; 线路由旭日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侧至广钢66千伏变电站。建设工期为2026年12月至2027年7月,建设总投资2400万元,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20%,剩余80%为银行贷款。
二、公示对象
周边受影响群众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三、公示目的
征求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
四、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
五、评估主体单位
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芒来。联系电话:0476-3565998。
六、编制单位
内蒙古纳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欣月。电话:0476-8165999。
邮箱:nmgndgczx@163.com。
七、公示周期:公告日起15天。
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3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