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就拟取消赤峰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原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范围内的供热特许经营权组织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审议拟取消赤峰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原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范围内的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事项是否合法、适当。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9点30分
(二)地点: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二楼中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人员
(一)法定参会人员
1.赤峰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3.利害关系人代表
(二)特邀参会人员
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各2名,由听证机关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三)报名相关要求
利害关系人代表及其他旁听人员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的方式报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听证机关。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6-3585398
联系邮箱:jjfzj2011@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一)听证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在听证会召开2日前书面告知听证机关。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听证会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听证机关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经本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四)听证代表应围绕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客观陈述相关情况,不得发表与听证事项无关的言论。特此公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听证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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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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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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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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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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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听证会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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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拟取消赤峰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参加听证会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供核对。
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