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牧民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认定标准:
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失地农牧民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二)服务对象:
失地农牧民
(三)经办渠道:
申请人向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就业技能培训的课时长短以及职业(工种)类别给予不同标准补贴,对列入重点产业目录的可提高20%,对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可提高30%。
(二)服务对象: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
(三)经办渠道:按照“谁垫付、谁申领”原则,线上可登录“就业内蒙古”网站(www.jynmg.cn)或“就业内蒙古”小程序办理。
(四)申请条件: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
(五)申请流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一)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人员可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服务对象:全社会劳动者。
(三)经办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报。(评价机构查询网址:https://www.osta.org.cn/)
(四)申请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申请。(网址详见申请流程)
(五)申请流程:对于已备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用人单位职工,报考人员可按照申报条件在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对于社会人员,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搜索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进入相关政策文件系统搜索《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查看申请条件。进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在页面搜索栏输入拟申报的职业(工种)名称,系统会自动列出可开展该职业(工种)的所有评价机构,报考者选择对应的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咨询或到评价机构所公示的详细地址报名即可。同时也可以登录赤峰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jy.chifengrencai.com)技能人才板块中机构查询链接查找报名机构的相关信息。
☆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一)政策内容: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可上浮10%。自《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发布之日(2023年12月20日)起,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二)服务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
(三)经办渠道:申请人可通过评价、考核机构申请,也可自行网上申请。
(四)申请流程:

☆创业培训
(一)政策内容:
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可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课程,课程类型包括:
1.GYB -“创业意识”培训(3天)
2.网络创业培训(7天)
3.SYB -“创办你的企业”培训(7天)。
(二)服务对象:
符合参加创业培训课程各项政策规定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
(三)经办渠道:
申请人本人可到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201室进行政策咨询并提交报名资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1.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牧民工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再给予20000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0000元的创业补贴。
(二)服务对象:
经营场所地址在元宝山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返乡农牧民工。
(三)经办渠道:
申请人本人可到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201室进行政策咨询并提交申请资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政策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返乡创业农牧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3.申请人持有本人作为经营者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5.元宝山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实际利率执行1年期LPR。
6.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7.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服务对象:
经营场所地址在元宝山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返乡创业农牧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三)经办渠道:
申请人本人可到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201室进行政策咨询并提交申请资料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二)服务对象:
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三)经办渠道:
本人与见习单位提交申请或登录http://gx.nmrc.com.cn/#/trainneeLogin提交申请。
☆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与所在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贴,储备单位为储备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单位补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颁发《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照服务基层期满人员定向招录政策执行。
(二)服务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服务期限为2年。
(三)经办渠道:
本人与储备单位提交申请。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