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瓦检员刘子城下井未携带标识卡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7-1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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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事项 5月23日瓦检员刘子城下井未携带标识卡
处罚结果 处罚款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0 08:00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元应急)煤安罚〔2023〕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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