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宇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储能站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11 09:00

分享:
X
行政相对人 宁波宇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处罚事项 宁波宇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储能站
处罚结果 1.责令宁波宇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3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4788.06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元宝山林场; 2.没收宁波宇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4788.0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3.对宁波宇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4788.06平方米土地处410元/平方米罚款,共计人民币1963104.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11 09:00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元自然资罚字(2026)第1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主办: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ICP备案:蒙ICP备19002512号-2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030014
    地址:元宝山区政数局四楼
  • 联系方式:0476-3512681(政府办公室)
    0476-3518200(政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