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开报告
单位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晏学成
财务负责人:李宇晖
编 制 人:张海苓
报送日期:2026年8月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经元宝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赤峰市元宝山区卫生局管理。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本辖区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辖区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城镇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舰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独立编制事业机构,独立核算事业机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2人,财政供养人员16人,其中在岗人数11人,离岗人数0人,退休人员5人,编制人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5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无下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性质,拟定了社区服务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从组织管理,服务内容、健康教育、基本医疗、慢病管理、计划免疫、孕产妇保健等方面工作,进行督促整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逐步让辖区居民认同健康理念,采纳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无病防病,有病早治的健康生活状态。
按照区卫健委的工作部署,我中心全面开始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积极和街道居委会联系,初步掌握街道居民居住特点,克服困难下户建立纸质档案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实事求是的态度,共建纸档27814份,高血压纸档案3525人;糖尿病1242人;老年人4793人;精神病人152人;整理录入电脑,总计27814份,其中高血压3525人;糖尿病1242人;老年人4793人;精神病人152人。对辖区内老年人、慢性病人进一次全面的免费体检,体检人数分别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3520人。居民健康档案签约21226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810,孕产妇健康管理人数83,两癌检查人数555,乳腺癌检查人数547,宫颈癌检查人数555,儿童营养包发放人数0,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84,儿童营养包发放人数0,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84,免费发放叶酸133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次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404.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1.79万元,增长25.33%,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初未预算,2025年2月追加指标,致2025年决算收入和支出比预算收支增加81.7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98万元,增长20.5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404.6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04.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8.98万元,增长20.55%,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2025年列支,致收入比上年决算增加 68.98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404.6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04.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8.98万元,增长20.55%,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2025年列支,致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 68.98万元。。
2.结余分配 0万元。无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无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04.6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96.99万元,占 98.1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7.56万元,占 1.87%;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13万元,占 0.03%。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04.6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04.25万元,占 50.47%;
项目支出 200.42万元,占 49.53%;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396.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11万元,增长22.95%,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初未预算,2025年2月追加指标,致2025年决算收入和支出比预算收支增加74.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34万元,增长23.81%,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初未预算,2025年2月追加指标,致2025年决算收入和支出比预算收支增加76.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396.99万元。与年初预算 322.8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22.9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9.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4.2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06万元,支出决算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交通费及电话费取消,致项目外退休费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8.16万元,支出决算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工资标准提高,致人员项目内工资提高,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59.6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76.11万元。其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年初预算134.68万元,决算支出17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1.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的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致人员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34万元,支出决算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工资标准提高,医疗保险基数增加,致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70.5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年初预算安排元宝山区在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单位不做此款项预算。
4.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4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年初预算安排元宝山区在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单位不做此款项预算。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7.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2.2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5.16万元,支出决算1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致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96.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57万元、津贴补贴38.13万元、绩效工资4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8万元、住房公积金17.45万元、退休费3.82万元。
(二)公用经费 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00.4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9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9万元、印刷费23.07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21万元、取暖费7.51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差旅费1.38万元、维修(护)费1.85万元、专用材料费38.85万元、劳务费114.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2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 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6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28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差异。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差异。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差异。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7.6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48.08万元,下降95.07%,变动原因:因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及基本药物补助支出列公用经费,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及基本药物补助支出列项目支出,致本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 20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非免疫疫苗服务耗材费”、“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级配套资金”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非免疫疫苗服务耗材费”、“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级配套资金”、“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各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成效良好,后续将强化资金统筹与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非免疫疫苗服务耗材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7.478万元,执行数为27.4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5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27.48万元,执行率100.00%。用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所需一次性医用耗材采购储备现供应及人员劳务费用,保障接种全流程耗材足额安全及时供给,有效保障了辖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正常、有序不间断开展,群众接种需求得到满足,提高了群众对预防接种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 2025年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60分。全年预算数为3.91万元,执行数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56.0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5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3.91万元,到位3.91万元,全年支出2.19万元,执行率56.01%。已经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政府支持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进行。
3.2025年中央第二笔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25万元,执行数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5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0.25万元,到位0.25万元,全年支出0.25万元,执行率100%。已经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政府支持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进行。
4.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级配套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32分。全年预算数为7.15万元,执行数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3.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预算资金7.15万元,到位7.1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0.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22%。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资金支出准确无误,支出审批程序规范,支出附件齐全,大项支出均经单位主要领导研究审核审议,资金支出规范,手续合格,且未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支出,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要求。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87分。全年预算数为277.30万元,执行数为162.87万元,完成预算的58.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预算资金277.30万元,到位277.3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162.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8.73%。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资金支出准确无误,支出审批程序规范,支出附件齐全,大项支出均经单位主要领导研究审核审议,资金支出规范,手续合格,且未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支出,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要求。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非免疫疫苗接种服务耗材费 | ||||||||||
|
主管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7.48 |
27.48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27.48 |
27.48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在本年度内,保障非免疫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类非免疫疫苗相关耗材充足供应。通过精准预算与合理调配耗材费,严格把控成本,将耗材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同时,持续优化耗材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确保耗材的储存,领取,使用等环节规范有序。致力于提升疫苗接种服务质量,以专业安全高效的标准服务民众,有效提高辖区内居民非免疫疫苗接种率,预防和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传播,为辖区居民的健康提供坚定的保障。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5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27.48万元,执行率100.00%。用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所需一次性医用耗材采购储备现供应及人员劳务费用,保障接种全流程耗材足额安全及时供给,有效保障了辖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正常、有序不间断开展,群众接种需求得到满足,提高了群众对预防接种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接种针次 |
正向 |
等于 |
13739 |
13739 |
次 |
8 |
8 |
|
|
接种人次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3739 |
13739 |
人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疫苗接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8 |
8 |
| ||
|
疫苗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接种时间 |
定性 |
|
2021-2024 |
2021-2024 |
|
5 |
5 |
| ||
|
疫苗接种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单次接种服务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 |
20 |
元/针次 |
5 |
5 |
| ||
|
疫苗接种服务费总额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74780 |
274780 |
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社区医疗水平 |
定性 |
|
提高 |
提高 |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
定性 |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生态环境影响 |
定性 |
|
无影响 |
无影响 |
|
5 |
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社区可持续发展 |
定性 |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5 |
5 |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患者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3.91 |
2.19 |
10 |
56.01 |
5.6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3.91 |
2.19 |
—— |
56.01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在2025年使用预算资金3.91万元。通过使用这笔资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备和管理,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药品使用和管理能力,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
截止2025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3.91万元,到位3.91万元,全年支出2.19万元,执行率56.01%。已经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政府支持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进行。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8 |
8 |
|
|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机构数 |
正向 |
等于 |
1 |
1 |
个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目录药品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8 |
8 |
| ||
|
基药补助发放准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基药补助资金拨付及时性 |
定性 |
|
及时 |
及时 |
|
5 |
5 |
| ||
|
基药补助资金支出时间 |
定性 |
|
按月支付 |
按月支付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基药补助资金支出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9100 |
21900 |
元 |
5 |
5 |
资金使用进度上存在滞后现象,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达预期目标。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申请流程繁琐,审批环节耗时较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拨付与使用。同时,部分机构对资金使用规划不足,缺乏明确的项目预算和执行计划。整改措施:简化资金申请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建立资金拨付的绿色通道,确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相应企业 。同时,加强对基层机构资金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和执行计划,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
基药补助资金支出标准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27 |
1.27 |
元/人 |
5 |
5 |
|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生收入稳定性 |
定性 |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状况 |
定性 |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5.6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中央第二笔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0.25 |
0.25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0.25 |
0.25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在2025年使用预算资金0.25万元。通过使用这笔资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备和管理,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药品使用和管理能力,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
截止2025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0.25万元,全年支出0.25万元,执行率100.00%。已经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政府支持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进行。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8 |
8 |
|
|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机构数 |
正向 |
等于 |
1 |
1 |
个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目录药品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8 |
8 |
| ||
|
基本补助发放准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基药补助资金拨付及时性 |
定性 |
|
及时 |
及时 |
|
5 |
5 |
| ||
|
基药补助资金支出时间 |
定性 |
|
按月支付 |
按月支付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基药补助资金支出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500 |
2500 |
元 |
5 |
5 |
| ||
|
基药补助资金支出标准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08 |
0.08 |
元/人 |
5 |
5 |
|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生收入稳定性 |
定性 |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状况 |
定性 |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级配套资金 | ||||||||||
|
主管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7.15 |
7.15 |
0.23 |
10 |
3.22 |
0.32 | |||||
|
其中:财政拨款 |
7.15 |
7.15 |
0.23 |
—— |
3.22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在2025年使用预算资金7.15万元。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发放,达到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辖区居民满意度提高的效果。 |
本项目预算资金7.15万元,到位7.1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0.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22%。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资金支出准确无误,支出审批程序规范,支出附件齐全,大项支出均经单位主要领导研究审核审议,资金支出规范,手续合格,且未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支出,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要求。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758 |
30758 |
人 |
8 |
8 |
|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70 |
%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足额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8 |
8 |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7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单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及时率 |
定性 |
|
及时 |
及时 |
|
5 |
5 |
| ||
|
单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时间 |
定性 |
|
按月支付 |
按月支付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单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15 |
0.23 |
万元 |
5 |
5 |
资金使用进度上存在滞后现象,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达预期目标。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申请流程繁琐,审批环节耗时较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拨付与使用。同时,部分机构对资金使用规划不足,缺乏明确的项目预算和执行计划。整改措施:简化资金申请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建立资金拨付的绿色通道,确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相应企业 。同时,加强对基层机构资金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和执行计划,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
单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标准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32 |
2.32 |
元/人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定性 |
|
差距不断缩小,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
差距不断缩小,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定性 |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民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0.32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
|
主管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77.3 |
162.87 |
10 |
58.73 |
5.87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277.3 |
162.87 |
—— |
58.73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在2025年使用预算资金260.00万元。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发放,达到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辖区居民满意度提高的效果。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5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277.30万元,资金拨付277.30万元,支出162.87万元,执行率58.73%。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发放,达到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辖区居民满意度提高的效果。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758 |
30758 |
人 |
8 |
8 |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电子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0 |
60 |
% |
8 |
8 |
| ||
|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70 |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单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及时率 |
定性 |
|
及时 |
及时 |
|
5 |
5 |
| ||
|
单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时间 |
定性 |
|
按月支付 |
按月支付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单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60 |
162.87 |
万元 |
5 |
5 |
资金使用进度上存在滞后现象,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达预期目标。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申请流程繁琐,审批环节耗时较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拨付与使用。同时,部分机构对资金使用规划不足,缺乏明确的项目预算和执行计划。整改措施:简化资金申请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建立资金拨付的绿色通道,确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相应企业 。同时,加强对基层机构资金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和执行计划,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
单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标准 |
反向 |
小于等于 |
84.53 |
84.53 |
元/人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定性 |
|
差距不断缩小,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
差距不断缩小,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5.87 |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 非免疫疫苗接种服务耗材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2.2025年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6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3.2025年中央第二笔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4.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级配套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32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8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我单位坚持制度先行、规范闭环、全程管控的工作原则,构建了覆盖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控预警、绩效自评、评价应用、整改问责全流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彻底扭转以往“重预算、轻绩效,重支出、轻效益”的管理模式,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一)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结合基层工作特点与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我单位修订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绩效自评与外部评价工作制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问责制度》《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专项制度,同时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融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医疗业务管理制度、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形成1个总体方案+多项专项细则+业务配套制度的完整制度框架。
(二)搭建层级化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为保障制度落地见效,我单位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财务专员、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院预算绩效统筹规划、制度落实、指标制定、监控评价、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
(三)落实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
1.预算编制绩效前置。每年预算编制阶段,严格落实“无绩效不预算、绩效低不安排”原则,所有预算项目必须同步编制绩效目标,结合年度医疗卫生工作重点、辖区群众健康需求,细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确保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高度匹配、贴合实际工作,杜绝盲目申报、无效申报预算。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月度自查、季度核查、年度总评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财务室每月对各项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完成进度进行核查,重点监控公共卫生专项、设备购置、人员补助等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对支出滞后、指标完成偏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预警,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保障资金专款专用、绩效有序推进。
3.绩效评价常态化开展。年末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卫健部门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核查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成效短板,客观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成效与存在问题,不夸大成效、不隐瞒短板。
4.绩效结果刚性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科室绩效考核、个人评优评先挂钩机制。对绩效完成优秀的科室和项目,优先保障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对绩效偏低、整改不到位、资金使用低效的项目,缩减预算规模或暂停项目申报;对履职不力的科室及个人,纳入年度考核扣分,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苓 联系电话:0476-2249120
见附件。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