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单位决算公开
部门(单位)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单位负责人:刘玲翠
财务负责人:郑玲
编制人:陈思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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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山中医医院是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卫生部门。
(二)主要职责
赤峰宝山中医医院是以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医疗人员培训、保健与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年末在岗人员共287人,其中在岗在编人员98人(本年度有3人办理退休),聘用备案制人员167人(本年度有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人,离职12人),临时人员15人,是二级甲等中医院。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山中医医院。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宝山中医医院。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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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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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宝山中医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门诊住院总收入4528.5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28%,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3127.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44%,药品收入1401.36万元,药占比为25.73%(不含中草药),比去年同期下降0.56%。我院门急诊98095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7.23%,门诊次均费用254.3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3%;出院4255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9.79%;住院次均费用4778.4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16%。120出车1200余次,不良反应事件上报41例。
本年度我院开展重点专科病区修缮及改建工作,于2023年5月4日开工建设,改建面积1400㎡,现已投入使用。为保障临床业务开展,购置血滤机、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有创呼吸机、免疫荧光检测仪、辐射巡检仪、多导睡眠监测仪等设备。2023年7月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从原先的挂号、收费单一职能,转变为现在的可提供入院手续办理、医保审核、出院结算、导诊服务等职能。并于今年上线共享轮椅、共享充电项目,改进了共享WIFI,简化了患者就医流程,改善了患者就医感受、提升了患者就医体验。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6,880.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73.61万元,增长 10.85%,变动原因:1、2022年9月、11月共引进专业技术人员40人,加之本年度有在编人员职称聘任及备案制人员内聘职称导致支出增大。2、为保证医院业务正常运转,专用材料及设备支出较预算有所提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039.60万元,增长 17.80%。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5.75万元。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减少了551.7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820.21万元。
(一)收入决算总计 6,880.2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6,712.6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1,423.74万元,增长(减少) 26.92%,变动原因:1、由于引进专业技术人员40人因此财政补助收入增加了789.58万元。2、随着疫情常态化管理,事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了634.16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167.5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67.56万元,变动原因:本年度为保证医院正常运转,专用材料及资本性支出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551.70万元,减少 100.00%,变动原因:本年度为保证医院正常运转,专用材料及设备支出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总计 6,880.2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6,880.2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262.76万元,增长 22.48%,变动原因:1、2022年9月、11月共引进专业技术人员40人,加之本年度有在编人员职称聘任及备案制人员内聘职称导致支出增大。2、为保证医院业务正常运转,专用材料及设备支出较预算有所提高。
2.结余分配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23.17万元,增长 -100.00%,变动原因:本年度将上年度结余资金用于应付帐款的支付,因此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6,712.6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74.32万元,占 32.3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4,538.34万元,占 67.61%;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6,880.2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6,831.62万元,占 99.29%;
本年项目支出 48.59万元,占 0.7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174.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24.32万元,增长 24.25%,变动原因:1、本年度追加在编人员职称聘任工资及2022年引进40人四个月的人员经费244.02万元,导致财政拨款金额增大;2、本年度增加了死亡人员丧葬费及抚恤金10.85万元;3、本年度新增临时性医务人员工作补助22.14万元;4、本年度拨付职业病培训费、尘肺病康复站项目款及学术继承项目款合计10.31万元;5、本年度拨付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款13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37.87万元,增长 12.28%,变动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度减少了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795.3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减少了55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174.32万元。与年初预算 1,750.0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2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0.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8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抚恤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追加了死亡人员丧葬费与抚恤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163.4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413.4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750万元,支出决算216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追加40人、上年度结转人员经费及职称聘任人员工预算,同时本年财政拨付了部分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2,164.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02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7.42万元、津贴补贴451.28万元、绩效工资948.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98万元、抚恤金10.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4万元。
(二)公用经费 137.00万元。主要包括:专用材料费8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0.31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3.10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3.10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7.22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7.2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51.70万元,增长 -10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37.0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16.46万元,增长 566.87%,变动原因:本年度拨付了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款137万元,上年度虽没有此笔款项但仍有各种专项支出20.54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8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12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刘海刚抚恤金”“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022调整预算”“石春明抚恤金”“王子成抚恤金”“学术继承项目” 6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3.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刘海刚抚恤金”“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022调整预算”“石春明抚恤金”“王子成抚恤金”“学术继承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资金管理合理合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元宝山区宝山中医医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刘海刚抚恤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7.32万元,执行数为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得到保障,各部门单位职责落实到位,减轻了死亡遗属的家庭负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实施根据政策开展,项目报预算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社保、财政及家属取得联系,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建立项目。
2.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3.53分。全年预算数为15.76万元,执行数为1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尘肺病康复站建设项目基本建成,提高了我院职业病防治能力,为更好的为患者提供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实施根据政策开展,项目报预算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项目内容,了解项目内涵,查找相关资料,规范化命名目标。
3.2022调整预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41分。全年预算数为489.02万元,执行数为489.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切身利益得到保障,提高了职工的工作幸福感,保证了医院的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实施根据政策开展,项目报预算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学习绩效项目管理工作,科学细化绩效目标的设定。
4.石春明抚恤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4.85万元,执行数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得到保障,各部门单位职责落实到位,减轻了死亡遗属的家庭负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实施根据政策开展,项目报预算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社保、财政及家属取得联系,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建立项目。
5.王子成抚恤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4.43万元,执行数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得到保障,各部门单位职责落实到位,减轻了死亡遗属的家庭负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实施根据政策开展,项目报预算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社保、财政及家属取得联系,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建立项目。
6.学术继承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全部专款专用,保证了老蒙医药中医药学术继承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了中医药服务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实施根据政策开展,项目报预算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项目管理者的沟通,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学术继承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0476-3563018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
GK12-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xlsx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