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我局将此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和利害关系人公示,征求有关意见,公示期限为7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限内可将意见报送我局或提出听证申请,如无意见,公示期后我局将依法核发规划许可。
|
项目名称 |
赤峰腾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庄御龙湾小区西侧汽车综合服务区项目 |
建设地点 |
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平庄御龙湾小区西侧,自来水公司水厂南侧 |
|
建设单位 |
赤峰腾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筑性质 |
新建永久 |
|
规划总用地面积 |
4000.00平方米 |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773.50平方米 (站房建筑面积398.50平方米,罩棚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洗车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 ||
|
容积率 |
0.193 |
建筑密度 |
21.23% |
|
绿地率 |
20.68% |
机动车位 |
6个 |
|
后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效果图 | |||
公示网址:www.ybs.gov.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3509923
特此公告
后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效果图:赤峰腾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庄御龙湾小区西侧汽车综合服务区项目.pdf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2024年11月4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