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号)、《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和使用,确保救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对元宝山区2025年6月份—2025年11月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如对上述救助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馈至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
联系电话:0476-2245813。
地址: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西段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办公室
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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