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6-10-12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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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区人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元宝山区2026年第二季度(7月-9月)末梢水监测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1.赤峰涌泉水务有限公司.pdf
2.赤峰涌泉水务有限公司1.pdf
3.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pdf
4.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1.pdf
5.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2.pdf
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