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内水保﹝2025﹞18号)及赤峰市《关于转发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赤水保﹝2025﹞31号)文件要求,经赤峰市元宝山区自然资源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确认后,现将元宝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予以公告。
附件:1.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pdf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